四川省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我省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在即,为保证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考试顺利实施,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关于考试组织管理的操作规程及有关要求,针对5.12特大地震后余震不断、甲型H1N1流感疫情和突发伤病事件的应急救 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确保考试顺利的措施和办法,编印成《四川省2010年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须知》,供考生考前阅读。
一、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队学员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考试,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考生只能带规定的考试文具用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仅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需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4.考生要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通告》等有关规定、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5.特别提醒:不要购买所谓的"研究生试题";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本考点备有手机、耳麦等作弊器探测仪以及无线电监控设备,一经发现将以作弊论处。
6.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诚信档案;当年作弊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7.交卷时须在《考生交卷签名表》上签名,未签名者视为缺考。
8.考生不得带走考场发的任何物品,包括试题、答题纸和草稿纸等,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应对余震影响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措施和办法
1.考试用房情况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由省建设厅牵头,各报考点的考场、考生集中食宿点等考试用房已经由有资质的机构和专家进行了安全性评估和抗震鉴定。目前,各考点的考场、集中食宿点均为鉴定合格的考试用房,且已由卫生疾控部门进行检查、消毒。这些考场用房顶端的附属物已进行了清理。考生应消除顾虑、放心应考。
2.考点防震安全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
为确保考生安全,各考点均根据考点布局在考点内的运动场或空旷地带等设立了临时防震安全场所,并划定了各考场疏散区域。
防震安全场所设置了醒目的"安全区域标志线",并由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应急情况下一定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千万不要走出"安全区域标志线",而应在防震安全场所内的指定区域等候统一安排。
在考场至安全场所之间设立了应急疏散通道,并在考点明显处张贴了防震安全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的示意图及标记。
考前,每一位考生必须了解、熟悉临时防震安全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同时,各考点还将在考前组织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进行防震演练。
3.考点周边秩序
各考点周边由各地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进行巡逻和疏导,以保证考点的正常秩序和交通畅通,确保考试中发生应急事件时和考试结束后考生能够顺利疏散。
4.考点应急救护措施
各考点都设立了医疗防治站、点,人员到位、设备完好,已做好考试期间考生突发伤病事件的应急救护准备工作。
5.考试期间有关补充规定
(1)考试期间如发生余震,考生要沉着冷静,切忌慌张,一定要听从监考员和工作人员指挥;任何情况下,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要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尤其不得谈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或有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凡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离开考场考生如自愿放弃继续考试,须在《离开考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确认表》签字确认,并在安全场所的指定区域休息,离开考点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对自愿放弃继续考试的考生不再组织补考。
对在疏散过程中,脱离防震安全场所的"安全区域标志线",且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的考生,视作自愿放弃继续考试,且离开考点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对视作自愿放弃继续考试的考生不再组织补考。
(2)考试期间如发生强烈余震,已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考点会立即启动《考点应急疏散预案》,监考教师和各岗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有序地疏散考生撤离到防震安全场所的指定区域。在此过程中,考生不要惊慌失措,更不得拥挤,应听从监考员和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地快速撤离。
(3)在考试开始前,考生如果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要立即就医;在考试期间,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考生,应听从考点医疗卫生人员的处置。
(4)考试期间,如考生故意制造紧张气氛、散布虚假地震信息或甲型H1N1流感疫情,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给予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省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的领导下,从指挥体系、考场安排、考务管理到卫生防疫、交通运输、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都做好了充分准备和周密安排,以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安心放心,并祝愿考生考出好水平!

0 Reply ::
发表评论